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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交建〔2024〕65號
各市(省管市、縣)交通運輸局,省交通控股集團、省港航集團、省引江濟淮集團,廳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長三角地區(qū)交通運輸更高質量一體化發(fā)展,積極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jiān)管機制,壓實建設單位項目管理主體責任,推動我省交通建設工程高質量發(fā)展,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省廳組織制定了《安徽省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單位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經(jīng)廳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安徽省交通運輸廳 2024年4月17日
安徽省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單位信用評價 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單位信用評價工作,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huán)境,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安徽省交通運輸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公路水運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信用評價活動適用本實施細則。 本實施細則所稱公路水運工程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港口、航道、船閘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本實施細則所稱建設單位是指依法承擔本省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管理的組織機構,包括項目法人、項目管理公司或者項目代建單位等各類項目管理機構。 第三條 建設單位信用評價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定期評價和動態(tài)評價相結合。定期評價工作每年開展一次,對建設單位上一年度的信用行為進行評價。建設單位發(fā)生嚴重不良行為,開展動態(tài)信用評價。 第四條 信用評價管理工作實行統(tǒng)一管理、分級負責。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公路水運建設單位信用評價的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公路水運建設單位信用評價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建設單位信用評價分為單個項目管理機構信用評分和建設單位綜合信用評價兩部分。其中單個項目管理機構評分內容包括招標投標、合同管理、計劃執(zhí)行、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保及其他行為等內容;建設單位綜合信用評價由單個或多個項目管理機構信用評分按照投資額加權平均得分、獎勵分和其他行為分等三部分構成。 第六條 以省屬國有企業(yè)為推進主體的高速公路和重點水運建設項目,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本細則確定的評定標準,組織對單個項目管理機構開展年度信用評分。 以市為推進主體的高速公路、重點水運建設項目,及其他公路水運建設項目,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本細則確定的評定標準,對單個項目管理機構組織開展年度信用評分,并將評分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省級交通質監(jiān)機構受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委托,負責對全省公路水運項目管理機構信用評分進行審核、匯總,并將結果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建設單位綜合信用評價。 第七條 建設單位信用評價周期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周期內未取得施工許可的項目不參與年度評價。 第八條 建設單位綜合信用評價等級按照信用好、較好、一般、較差、差,分為AA、A、B、C、D五個等級。 第九條 建設單位綜合信用評價等級根據(jù)評分結果,按照下列規(guī)定評定: AA級:95分≤評分≤100分,信用好; A級:85分≤評分<95分,信用較好; B級:75分≤評分<85分,信用一般; C級:60分≤評分<75分,信用較差; D級:評分<60分或動態(tài)評價直接降為D級,信用差。 第十條 建設單位綜合信用評價等級為AA級的,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上一考核年度經(jīng)本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定的信用評價等級為A級以上的; (二)在本省交通運輸行業(yè)無嚴重不良行為; (三)在全國交通運輸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本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tǒng)中無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 第十一條 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項目管理權限,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公路水運單個項目管理機構上年度信用評分工作。 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信用評定的依據(jù)為: (一)市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檢查結果或通報、決定; (二)舉報、投訴或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結果; (三)市級及以上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意見; (四)其他可以認定不良行為的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對建設單位開展綜合評價,初步確定信用等級,并在省交通運輸廳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期內,評價對象或社會公眾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省交通運輸廳提出申訴或舉報。 建設單位最終的信用評價結果在安徽省交通運輸廳網(wǎng)站公布,有效期1年,并報交通運輸部。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明確的具有行政、事業(yè)性質專門從事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建設單位不納入本實施細則進行信用評價,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本實施細則相關評價內容,對其所屬的項目組織機構進行考核。 第十五條 有關單位應加大建設單位信用評價結果應用力度,實行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開展分級分類監(jiān)管。對信用評價等級較高的建設單位,在特許經(jīng)營單位選擇、評優(yōu)評獎、市場管理、監(jiān)督檢查等方面給予鼓勵和褒獎。將信用評價等級為D級的單位列為重點監(jiān)管對象,采取差別化監(jiān)管措施。 第十六條 農村公路等其他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單位信用評價,可參照本細則執(zhí)行。 第十七條 本細則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細則自印發(fā)之日起試行,執(zhí)行中如有問題及時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附件:安徽省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單位信用行為評定標準
安徽省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單位信用行為 評定標準 建設單位綜合信用評價得分(M)滿分100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記,由單個項目管理機構信用評分(S)、獎勵分(W)和其他行為分(Z)等三部分構成。其中單個項目管理機構信用評分100分;獎勵分5分;其他行為分5分。 一、計算得分 1.單個項目管理機構信用評分(S): 
Ai:單個項目管理機構不良行為扣分,按照附表1計算; i:不良行為數(shù)量。 2.建設單位綜合信用評價得分(M): 在我省負責單個或多個公路水運項目建設管理,并且分別設立項目管理機構的建設單位,將各單個項目管理機構信用評分(S)進行加權計算: 按照投資額加權平均 
S:單個項目管理機構信用評分; C:建設單位在單個工程項目中年度投資額(所占股權比例乘以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下達的該項目年度計劃投資額),以億元為單位,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shù)計算; W:建設單位在評價周期內榮譽表彰加分即獎勵分,按照附表2計算; Z:建設單位其他不良行為扣分,按照附表3計算。 二、評定等級 依據(jù)《細則》第九條建設單位綜合信用評價等級劃分標準,按照建設單位綜合信用評價得分,評定建設單位綜合信用評價等級。 算例:某建設投資公司在省內共參與A、B、C、D、E、F等6個工程項目建設管理,6個項目管理機構信用評分分別為:92、90、90、88、85、86,各項目年度計劃投資額分別為0.811億元、42.523億元、5.248億元、20.464億元、32.835億元、3.409億元,其中該建設單位在B項目中股權占比80%,在D項目中股權占比45%,該建設單位管理的1個工程項目在評價周期內分別獲得魯班獎1項,黃山杯1項,行業(yè)主管部門不良行為扣分1分。 則該建設單位綜合信用評價得分(M)為: M=(92*0.81+90*42.52*0.8+90*5.25+88*20.46*0.45+85*32.84+86*3.41)/(0.81+42.52*0.8+5.25+20.46*0.45+32.84+3.41)+3-1=89.72 該建設單位綜合信用評價等級:A,信用較好 三、動態(tài)評價 (一)嚴重不良行為。經(jīng)相關部門認定的招標投標嚴重違法違規(guī)行為、重大以上質量(安全、環(huán)保)責任事故或發(fā)生較大以上等級質量(安全)責任事故隱瞞不報或延期報送的,屬于嚴重不良行為。 (二)動態(tài)評價。在評價周期內,建設單位所管理工程項目出現(xiàn)嚴重不良行為,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研究確認后,組織開展動態(tài)評價。出現(xiàn)下列兩種情形時,直接將建設單位綜合評價等級調整為D級: 1.建設單位有且僅有1個在建工程項目,且發(fā)生嚴重不良行為; 2.建設單位有2個以上在建工程項目,發(fā)生嚴重不良行為的項目年度計劃投資額占建設單位交通固定資產年度計劃投資總額比重超過85%的。 附表1.單個項目管理機構不良行為評分表 
附表2.榮譽表彰加分 
附表3.建設單位其他不良行為扣分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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